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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【摘要】:
各科室:
根据市财政局《关于拨付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的通知》(大财社(专)【2020】22号)要求,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决定,现拨付我单位党员捐款资金257850元,专项用于我单位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慰问资金发放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发放人员范围
我单位上报并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审核确定的、截至2021年1月31日统计的74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。
二、发放办法
按照资金总额和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人数,平均发放到每位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。
三、单位集体研究情况
经2021年5月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一致通过《关于拨付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的通知》(大财社(专)【2020】22号)的要求,并将拟发放情况表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——2021年5月21 日,共3个工作日。本公告发布后,对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2021年5月21日前能电话方式进行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。
联系电话:庄河市中心医院主管科室电话:0411-89869323,联系人:刘波。
庄河市中心医院
2021年5月18日